根据扬州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6月12日至8月16日对市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3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成立市审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山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潘宝庆兼任,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等。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度,并有针对性对相关的问题整改进行布置。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5方面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8个,未整改完成的1个正结合年度审计项目及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审计水平和监督质量短板弱项明显”问题的整改。
(1)每月定期汇编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材料,供全局人员学习;每月在局党组会、办公会集体学习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开设“扬州审计研究学堂”,建立政策理论研究小组,通过打造开放式的学习互动交流平台,促进审计人员加强对政策理论的研究理解,目前研究学堂已围绕国企审计、线索挖掘等主题开展6次课堂,相关做法被中国审计报宣传刊登,政策理论研究小组已围绕促进农业产业融合政策贯通开展联动座谈;对扬州审计简报进行改版,将经验做法和审计简讯纳入简报内容,形成“经验共享、优势互鉴、共促发展”的整体格局,上半年已编发审计简报6期;加强对审计信息和审计专报的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审计成果转化更加精准,切实将审计提出建议转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的依据。2024年,全市审计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专报、信息等被各级领导批示135篇次,2025年上半年审计信息、专报被两办采编14篇次。
(2)依托新华日报交汇点、扬州发布等主流媒体平台,公开征集对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意见和建议,聚焦民生热点,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审计机关与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项目中融合实施人大交办事项,实现审计成果与人大监督重点有效衔接;紧紧围绕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的重点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2025年度我局排定审计项目42个,其中:署省统一组织项目10个,本级安排审计项目32个。
(3)每月跟踪优秀项目创建进度,并做好台账记录;每季度对县(市、区)审计局创优项目进行一次面对面指导,促进创优项目成果转化。2023年市审计局首次在全省设区市综合考核中获评一等等次,2个项目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二等奖,1个项目被评为全省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在获奖的种类、数量、等次三方面名列全省地级市本级第一。由于全国全面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2024年省审计厅未开展优秀项目评比,但我市推荐参评审计署优秀评比的4个项目(市本级1个、县(市、区)3个)自评分均较往年有大幅提高,2025年优秀项目调度会上,省厅通报2024年优秀项目评选情况,点名我市本级及江都区分数较高。
(二)关于“审计理念、方式未能适应发展新要求”问题的整改。
(1)2024年围绕“两横四纵”基本框架制定了符合扬州实际的《扬州市审计局“强研究、提质效”行动推进年实施方案》,并清单化目标任务。2025年进一步深化各项任务举措,研究制定《扬州市“强研究、提质效”行动提升年实施方案》,细化19项质效提升措施;积极总结“强研究、提质效”行动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已有1篇宣传报道被省厅网站刊登,2篇经验做法被江苏审计简报刊登;对部分县市区审计局关于审计办工作运转和审计成果转化工作进行了交流调查;实施“课题认领”机制,开展揭榜攻关,征集科创建设审计、内部审计等6个主题调研报告,加速理论成果的实体转化;积极参与省厅和市社科联课题申报,加强政策理论研究,2024年,首次成功立项全省应用研究课题并顺利结项,首次成功立项“扬州智库”课题,1篇论文首次入选中国审计学会课题成果汇报交流,1篇论文入选第七届工程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2篇论文入选“强研究、提质效——审计青年在行动”主题演讲交流活动,系扬州审计首次登台交流。59项市社科课题立项并顺利结项,另有4项被列为市社科重点课题并顺利结项。2025年,扬州市社科研究课题(审计专项)共70项课题立项。
(2)制定《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机关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专门责任清单》《局机关纪委履行党建监督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按清单细化的任务推进完成各项工作;2024年申报并完成“书记项目”《深化“支部建在审计组上”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党建引领以高质量党建助力审计高质量发展》被扬州《机关党建》刊登;《审计视角下国有企业党建探究》被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社科联评为第二届机关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课题“揭榜攻关”行动“重点课题结题项目”;《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在全省审计机关“审计赋能高质量发展•调研行”活动中获评“优秀基层微调研报告”。
(3)组织实施《扬州市审计局2024年度培训计划》,选派20余名干部参加署、厅、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培训;2024年度,推荐5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江苏省审计专业领军人才、全市择优选择21名专业基础扎实、业务水平较强的审计干部参选江苏省审计业务骨干人才等;组织完成2024年审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高级审计师评审申报,全市推荐6名同志参与评审,6人全部通过,5人参与并通过2024年度全市审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定;深化校地合作,与南京审计大学共建“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持续深化拓展双方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业务合作、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务实交流合作。
(4)局领导高度重视该项问题整改,在业务会、办公会上均明确提出要求企业处对近三年国企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形成汇报材料,提出有效建议,已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我局后续将不断强化审计建议质量。
(5)局法规处对审理发现常见问题按季度通报,促进日常审计业务质量提升。2024年为落实基层减负要求,我局未开展审计质量检查,省审计厅也未对我局开展质量检查。
(6)全局审计人员安装金审三期终端,公文流转100%在系统内;审计项目管理已全部使用审计业务管理系统;现场审计作业云子系统因系统本身设计原因,使用不方便,不利于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目前审计人员在系统中将取证单、底稿上传,该子系统待审计署进行升级,数据处测试后再判断是否推广使用。
(7)将2024年以前采集的数据整理后上传至大数据分析中心,并制作了数据资源目录,目前已汇集26类数据,涉及财政、税收、民政、医保等各个行业,并从省厅下发获得工商等数据,数据采集质量和数量有了较大提升,2024年大数据类型项目包括大财政、部门预算、养老项目均在数据分析室开展分析,配合其他审计项目进行工商登记、医保参保等信息查询,数据采集、使用情况明显提升。
(三)关于“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2024年9月底公开征集对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初召开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工作研讨会,局各部门围绕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交流讨论发言;2024年11月底召开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展讲座谈活动,找准切入点,围绕2025年项目计划编制谈理念思路、方法路径,制定印发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
(2)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审计署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准确把握审计全面覆盖的本质要求。拟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前,结合市管干部任职及变动情况,拟定建议名单,与市委组织部充分沟通,并广泛征求市纪委监委等部门意见。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25年对11个单位12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中3名为县(市、区)公检法系统领导干部。截至10月底,已实施1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其中:1个项目已出具正式审计报告、3个项目已出具正式征求意见稿、4个项目已完成现场审计正在草拟征求意见稿、3个项目正在现场实施中。
(3)2025年5月对宝应县审计局原局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7月完成现场审计,现已出具正式征求意见稿。
(四)关于“审计重点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底,根据2025年项目计划二下建立政策跟踪审计台账,每月中旬跟踪一次项目进度,6月大财政审计结束,全面汇总政策跟踪审计情况报局领导参阅。
(2)围绕省审计厅出台的《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优化审计工作流程,提升审计项目质效和审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水平;统筹做好全局项目计划审计资源配置,全局预计全年可投入审计实施人力资源为15750天•人,2025年42个项目已完成人力资源分配工作。
(3)在2023年实施的高邮市高标准农田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项目中,重点加强对政策受益方的关注,客观评价政策实施效果、政策红利释放和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该项目共抽查2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2个单位、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13个乡镇、63个村,入户调查429名农户,并发放相关调查问卷,该项目撰写的审计信息获得市领导批示。在2024年实施的江都区2022年至2024年6月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中,抽查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政策目标落实与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共入户走访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86户、农机生产(销售)企业4家,着力揭示和发现种粮农民身边的“微腐败”问题。2025年上半年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在方案中明确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园区入驻企业是否依法享有相关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以及其他扶持政策情况;关注农业产业项目是否有效带动本地农民就业增收;关注农业资金是否存在骗取套取、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损失浪费等违法违规和群众身边“微腐败”等问题,积极促进惠农政策落地见效,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揭示各类问题19个。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突出审计重点,细化审计方案。
(五)关于“内审工作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扬州市市直单位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扬州市审计局内部审计对口指导及联络员制度(试行)》,按期完成2024年度市直单位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工作,各处室按对口指导分工每季度报送对口指导联络单,并做好台账管理。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不断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指导制度,宝应县审计局推动出台《宝应县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高邮市审计局印发《高邮市内审指导手册》。2024年实施的1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反映了6个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审计整改推动内审工作不断提升。
(2)2024年11月组织开展市内审人员业务培训班,邀请南京审计大学教授深入解读内部审计准则以及内部审计实务,2024年累计组织内审人员61人次参与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开展的专业技能培训;2024年累计组织26名内审人员参加“以审代训”项目,人数较往年相比明显增长,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以审代训”,有效提升内审人员履职能力。
(3)制定印发2025年度市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的范围,促进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六)关于“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核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完善修订《扬州市审计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效防控政府采购风险,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性、科学性,明确各采购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出具评价结果说明或者绩效评价成果,进一步完善聘用中介机构参审审计项目考核机制。
(2)在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及编制企业审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实施方案时,着重强调各项目应核查尽核查,充分融合开展核查工作,融合开展核查的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牵头部门督促各业务部门在2025年审计项目中融合实施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核查事项,切实履行核查职责。
(七)关于“审计整改问责追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涉及的5份审计报告整改责任部门进行了自查,均已完成整改。其中:扬州某县域融资平台审计发现的涉及违规违纪问题3个,其中1个问题已移送市纪委监委,2个问题的主要责任人员已被纪委监委部门查处,套取的资金已收回;体育公园体育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未造成资金损失;仪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专项审计、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我局要求全局各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整改追责问责力度。
(八)关于“审计执法权力让渡”问题的整改。
(1)市审计局行政处罚权力清单46项,其中44项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赋予的权力,1项为《审计法》赋予审计按照财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1项为《审计法》赋予审计对被审计单位不配合提供资料的处理处罚权力。市审计局严格按照法定权力行使处罚权,对于超出审计权限的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2025年,已向送市纪委会商案件线索30条,形成移送处理书11份。与财政局共商财政审计监督协作计划,开展共同检查。
(2)在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市审计局建议景区督促下属单位做好津补贴清理清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津补贴管理并积极推动问题整改。景区管委会已于2025年1月23日废止加班补助暂行办法,违规发放给相关人员的津补贴已清退到位。
(3)在2024年度市级功能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方案中,关注审查各种福利性奖励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九)关于“项目整改与项目审计难兼顾”问题的整改。
(1)2025年首次立项扬州市2022年至2024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重点关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整改结果公告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2)已要求各审计组兼顾审计与整改工作,在2025年的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以往审计项目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最新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十)关于“购买服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进一步完善修订《扬州市审计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明确中介机构采购流程,加强采购合同签订和存档的规范化管理,经党组会审议已于2025年4月3日印发。
(十一)关于“政社脱钩不彻底、权责不明晰”问题的整改。
(1)成立扬州市审计学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请高校、县市区等单位推荐理事和常务理事,确定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员名单。领导干部兼职已通过分管市长、民政局、社科联、市委组织部审批,待民政系统审批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及第六届理事会会议完成换届工作。
(2)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江苏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试行)》,向市委社会工作部及市民政局沟通,了解行业协会换届最新要求。2024年考虑市内审协会的实际情况,向市民政部门申请延期换届,经审批通过,2025年6月开始筹备换届工作,7月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干部兼职已通过分管市长、民政局审批,并按计划推进。
(3)基于为会员单位减轻负担的考虑,市内审协会未收取会员费,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理论研讨和业务交流,规范协会开支,并在换届会员大会中修订完善协会章程,通报协会财务收支情况。
(十二)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
(1)市内部审计协会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2024年组织内审协会会员61人次参与业务培训、组织内审人员申报省内部审计协会以及市社科联相关课题,促进内审人员理论联系实际,其中上报省内协的8篇理论研讨论文,7篇获奖。严格控制协会经费使用范围,用于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
(2)推动政社分开,优化学会决策流程,杜绝以审计局行政决策代替学会社团组织自主决策的问题;制定市审计学会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严格费用列支;加强社团组织的文件学习,结合换届工作,修改章程,规范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监事职权,完善管理、审批等制度。
(3)组织全体工会会员认真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明确慰问范围、标准、审批流程(如职工结婚、直系亲属丧葬等)。严格按流程进行程序审批,需提供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死亡证明等);大额支出需经工会委员会集体决议并备案。
(4)已完善局内控小程序,公务接待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局内控小程序设有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接待类型,接待部门在内控小程序上传公函、通知等附件材料作为依据,确保严格标准、高效透明。
(5)建立电子发票备案台账,避免重复报销。财务部门按照发票报销时间审核备案,以便查重。
(十三)关于“‘严的基调’坚持不够”问题的整改。
(1)2024年7月召开党组会,对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分析工作形势、查找短板不足、明确下步重点任务,将党风廉政工作与审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年12月份,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总结;已将党风廉政纳入局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制定印发《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分工。
(2)汇诚支部的组织关系已于2020年6月从市审计局脱钩;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典型案例剖析和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纪律警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讲授专题党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在工作群内转发纪法微课、廉洁过节纪律提醒加强日常监督,制定“5·10”“12·9”党风廉政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3)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节假日前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廉政谈心教育,提出廉政纪律要求,并做好谈话记录;对2024年、2025年已实施的审计项目落实“两卡一示”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邀请纪检组到审计现场督查、廉政座谈,落实审计现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十四)关于“‘两个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1)2024年、2025年均已召开全市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通报2024年全市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部署2025年工作,将加强基层审计机关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内容。会后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每年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两次以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2)加强日常廉政提醒,通过微信群、支部会议等方式,将上级指示要求、相关通报、最新资讯等,及时传达学习。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等方式,学党纪、树廉责。“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期间及时进行廉洁过节教育,组织各部门开展廉洁自查。县(市、区)审计机关已于2024年12月报送2024年违纪违法情况。
(十五)关于“党建引领工作缺少内生动力”问题的整改。
(1)印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着重抓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发挥支部堡垒作用、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等方面工作。
(2)通过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党组会、办公会等及时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突出党性锻炼,严明政治纪律。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自我解剖,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所在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
(3)发挥党员之家线下载体作用,以党建为引领开设“审计研究学堂”,组织审计骨干开展“一人一课题、上台讲心得”研学活动,将党员之家打造成为经验交流、干部学习、互联互动为一体的学习教育平台。畅通共产党员网、江苏先锋平台、支部微信群等线上学习通道,定期发送各类学习资料,深入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组织收看《榜样9》专题节目,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拼搏奉献。2024年12月已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2025年1月份完成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复盘查缺补漏,督促工作落实。
(十六)关于“机关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为充实监督力量,2025年5月23日开展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局机关纪委换届后委员人数由3人增加至5人,更好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
(2)积极参加省、市各级开展的培训教育工作,2024年6月以来,参加全省审计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市级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新任机关纪委负责人集体谈话和集中警示教育等各类培训6次,切实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十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够稳健”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文件的传达和学习,切实将学习范围覆盖到所有干部群众,使其充分了解干部选拔路线、方针、政策。2024年10月、2025年3月,开展2批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在局干部民主推荐会议、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会议上,局主要领导向广大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文件精神。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及职务职级晋升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10月和2025年3月,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之前,提前发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及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十八)关于“选人用人导向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考核干部职工,既看能力,更重品行,既看表现,也重公认,全面贯彻“四唯”要求。2024年10月,6名业务能力较强、表现较为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工作作风较好的同志职务职级晋升。注重正向激励,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2025年3月,完成10名干部提拔晋升,“90后”占比90%,其中2名“90后”提拔至正科职、3名“95后”提拔晋升至副科级,鲜明树立“以实绩论英雄,凭担当用干部”的导向。
(2)强化岗位历练,让年轻干部在审计项目一线扛大梁、挑重担,担任审计项目主审,通过审计实践提升能力,选派数名90后年轻干部担任扬州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及风险防范审计、大运河自然资源资产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审计、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防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重大项目主审,给予年轻同志充分的岗位锻炼;在重大任务和巡视巡察中拓展提升,2024年度,组织4名年轻审计干部赴审计署、省厅交流锻炼,“以审代训”参与各类审计项目、常态化参加省委巡视;2024年,2名青年干部赴社区、乡村振兴一线驻点挂职锻炼培养,推动年轻干部到一线去,实现干部人才梯次培养。
(十九)关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1)结合局年轻干部“绿扬薪火”工程,贯彻落实审计实务导师制,持续开展“一对一”结对培养,通过思想引领、理论研究指导、业务技能传授等培育举措,培养复合型人才。
(2)着力提升大数据审计水平,制定出台《局2025年度培训计划》,重点设置计算机专业技能培训六大专题课程,组织全局审计干部参与学习,着力提升审计人员应用大数据审计能力;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考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局各部门工作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水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效。对巡察整改工作紧盯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严防“反弹”现象。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
(二)深化落实责任,健全惩防体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7365007;电子邮箱121150797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