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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检察院与市审计局联合签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审贯通协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7-04 09:54      浏览次数:

为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工作,扬州市检察院、市审计局于7月2日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审贯通协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标志着双方在强化贯通协作、深化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扬州市检察院与市审计局自2023年签订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以来,双方高度重视机制建设和个案协作。办理的1起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2024年,基于市审计局开展的大运河自然资源资产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情况审计,双方围绕“大运河原点城市”定位,实施专项协作三年行动,截至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4件,常态化排查专项行动线索10件。在此背景下,市检察院和市审计局继续深化合作,共同研究出台《细则》,系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建立的首个协作监督工作机制,旨在通过“小切口”策略,精准深化检审贯通协作方式方法,细化落实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国家战略,为美丽扬州建设增添“绿色+”动力,全力服务生态宜居名城建设。

《细则》从六个方面对协作机制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建立对口联系与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提升案件办理效率;设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强化办案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共学共研机制,促进业务能力共同提升;落实成果运用与整改机制,确保监督成效落地生根。此外,《细则》还特别强调,将对协作过程中的典型案件和事例等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精心打造扬州“检审协作”品牌,以期在更广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推动检审协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为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和审计支撑。(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