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扬州市财政局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采购行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扬州市审计局在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与决算草案等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政府采购管理情况,结合近年来审计查出相关问题,梳理发现存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市场公平竞争有待加强等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可行性建议。
扬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反馈情况,为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从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并要求采购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明晰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二是严格采购资金管理,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合理确定采购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做实需求调查工作,严格落实已经施行的各类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四是全面提升公平竞争性,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标准统一、需求明晰的项目,主要围绕价格开展竞争,选用最低价评标法控制单价、节约资金;五是推动解决异常低价问题,明确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压实评审专家的责任;六是全面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履约验收管理,加强采购数据分析并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环境。(解芸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