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纳审计建议,将代管单位账面结余资金4000万元上缴财政部门。
2024年下半年,江都区审计局在开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其代管的区解困办单独开设银行账户,财务收支一直未纳入财政监管,且该账核算的解困房建设工程支出多年前已基本结清,账面结存4000余万元逐年滚存未用。对此,该局以审计要情方式向区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建议将区解困办会计核算纳入财政监管,妥善合规处置账面现有资金,加强廉政风险意识,杜绝擅自使用现象。该区常务副区长作出具体批示。
区住建局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联系,并于2025年12月将4000万元结余资金缴入财政非税专户。(赵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