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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审计力促财政部门挽回存款利息损失130.09万元
发布日期:2025-07-02 10:06      浏览次数:

近日,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积极落实整改,向银行追回到期存单少结算资金130.09万元。

2025年上半年,江都区审计局在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大额资金存放管理,发现区财政局社保专户个别到期释放七天通知存单结算利率明显偏低,审计人员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区财政局并要求进一步进行核对。

江都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与银行沟通对接,发现该问题确系银行系统错误,少计算0.55%年利率。对此区财政局及时向银行追讨,少结算的130.09万元存单利息已于2025年6月3日追还到位。此外,针对审计发现的该问题,区财政局举一反三,采取系列措施加强社保基金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招标。二是加强账户日常监测,与各家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明确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计息规则结算利息,每月5日前核对账务。三是建章立制,完善监管工作。修订完善《扬州市江都区区级财政间隙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存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的要求,强化对七天通知存款存放的管理。(胡坤超)